
近日,总部位于加拿大蒙特利尔的国际民航组织(ICAO)正式发布并实施全球统一的便携式充电宝航空安全新规,明确自2026年3月27日起,普通旅客每人最多可携带2台充电宝登机,且严禁在飞行途中为充电宝本身充电,旨在从源头降低锂电池自燃、冒烟引发的客舱火灾风险,进一步保障航空出行安全。


据悉,此次新规的出台经过了严格的专业评估,ICAO危险品小组提供专家建议后,经航空导航委员会独立技术专家审核,最终获得36个国家组成的ICAO理事会批准,相关技术细则补充文件已同步分发至其193个成员国,意味着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民航安检、客舱管理将逐步对标执行这一统一标准。

此次新规的推出,源于近年来全球范围内频发的航班充电宝安全事故,其中2025年1月28日韩国釜山航空一架A321客机起飞前因充电宝起火焚毁的事件,进一步推动了全球航空业对充电宝使用限制的强化,各国纷纷结合自身情况,细化落地相关管控措施,具体如下:

韩国所有客运航空公司已全面禁止国内航班上使用充电宝,大韩航空、济州航空等多家航司明确要求,充电宝需随身携带且置于乘客触手可及之处,严禁放入头顶行李架;
日本国土交通省宣布自2026年4月起,禁止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,包括通过机上电源为充电宝充电;
马来西亚民航管理局规定,旅客需随身携带充电宝(严禁放入头顶行李舱),每人最多携带2个100-160Wh的充电宝且全程禁止使用;
新加坡、印度、越南、泰国均明确禁止飞行中使用或为充电宝充电,且充电宝严禁托运,其中越南要求携带时需取出并关闭电源、置于显眼位置,印度则禁止将充电宝放入头顶行李舱。

汉莎集团(含瑞士国际航空、奥地利航空)自2026年1月15日起,禁止旅客在飞行中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,每人最多携带2个充电宝,且需随身携带或放置在座椅口袋、前排座椅下方,严禁放入头顶行李架;
阿联酋航空规定,旅客仅可携带1个低于100Wh且标注清晰容量的充电宝,飞行中严禁使用及充电,需放置在座椅口袋或前排座椅下方;
澳大利亚多家航司(澳洲航空、捷星航空等)要求,每人限带2个充电宝,飞行中禁止使用及充电,且严禁托运。

香港民航处同步响应ICAO新规,要求旅客飞行中严禁使用或为充电宝充电,严禁将充电宝放入行李架,需随身携带并妥善放置;
中国内地方面,目前机场暂未立即调整安检标准,但多家航司及机场安检人员已收到政策提示,后续大概率同步收紧充电宝携带管控。
根据民航局现行规定,充电宝需随身携带、严禁托运,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正常携带,100Wh至160Wh需经航空公司同意,超过160Wh则严禁登机;同时自2025年6月28日起,严禁携带无3C标识、标识不清晰或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,已获得3C认证的充电宝可正常携带使用,无需担心闲置浪费。若充电宝仅标注毫安时(mAh),可通过公式Wh=V(电压)×Ah(容量)换算额定能量,避免因参数不明影响出行。

业内人士分析,此次ICAO新规仅明确了全球统一的底线标准,未来针对充电宝的监管将进一步细化,对超大容量、改装电池、不明品牌、外观破损等问题产品的查验会更加严格,客舱内充电宝的存放、使用方式也可能出台更具体的要求。
上海旷晨国际商旅提醒广大出行旅客,出行前请仔细核对目的地国家及所乘航司的充电宝携带细则,确认充电宝参数合规、标识清晰、外观完好,严格遵守飞行中使用规范,避免因不符合规定影响行程,确保出行顺畅无忧。

以上资讯来源:国际民航组织(ICAO)、新华社、民用航空网